年龄、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30日。
➤其他要求
(1)年龄、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30日。
(2)申报单位应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紧缺急需人才导向,按照“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申报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贡献力以及稳定性,优先推荐在本单位工作时间长、劳动关系稳定的紧缺急需人才,确保引进来、留得住。对获得入户指标后出现引进入户人员流动异常、流动原因不清的企业,不再安排入户指标。
(3)申请人获得入户指标后,在人才引进申办系统需补充材料的,用人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毕指定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4)申请人获得入户指标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且五年内不再受理其使用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的申请。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申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伪造劳动关系等情形的,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第十一条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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