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派出所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市内任一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受理地派出所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及在渝合法稳定就读、就业和居住信息。
办理材料
在渝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学籍证明,或由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在渝居住信息后,持原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任一有效身份证件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
第二步,现场采集信息。
符合跨省居民身份证“全渝通办”情形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第三步,缴纳工本费。
有效期满换领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工本费40元,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四步,领取居民身份证。
按照自愿选择申请领取的地点,在受理地公安派出所或个人指定的邮递地点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