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补贴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方式。
注:公房租金核减,是指对现已承租市直管公房和各单位自管公房的低收入家庭,按规定的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
租赁补贴按照保障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
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
租赁住房补贴额=(住房保障建筑面积-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月补贴额
实物配租
住房保障部门向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实物配租按建筑面积一人户不低于30 平方米,二人户不低于40 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户不低于50 平方米的标准配给。符合实物配租的,实行轮候配租。
配房标准
1、一室户安排对象:一人户、夫妻两人户、同性别二人户(其中有一人年龄在16周岁以下)、不同性别二人户(其中有一人年龄在8周岁以下)。
2、二室户安排对象:一室户以外的申请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