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3~11岁儿童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一、本地生源(包括港澳台)
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前往塘厦体育馆接种,接种现场须提供:
1.接种档案信息二维码。
2.身份证或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如有则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的身份证。
3.接种时,受种者和其监护人应如实告知受种者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情况,提供监护人签署的《东莞市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暂缓情形确认表》和接种知情同意书(由教育管理中心提供)。
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派专人负责再次核对受种者资料信息,做好现场组织和秩序维护。
受种者如为托幼儿童,须在监护人全程陪同下完成接种流程,受种者如为小学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集中前往接种点的可无需监护人陪同。
二、非本地生源,但在内地上学(包括港澳台)
由监护人陪同自行前往塘厦体育馆接种,接种现场须提供:
1.接种档案信息二维码。
2.身份证或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如有则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的身份证。
3.接种时,受种者和其监护人应如实告知受种者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情况,提供监护人签署的《东莞市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暂缓情形确认表》和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现场可以填写)。
三、不在内地上学现居住塘厦的港澳台同胞
需要通过镇统战办预约全市11家港澳台定点门诊接种。
四、外籍人士
外籍人士统一预约3家定点门诊(东莞市人民医院、东华医院、东华医院松山湖院区)接种。要严守外防输入各个关口,减少跨区域聚集性活动,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受种者和监护人必须佩戴好口罩,并提前准备好粤康码(绿码)截图保存(没有监护人陪同的可提前打印,24小时内有效)以备检查。
2.新冠病毒疫苗暂不允许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
3.《东莞市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暂缓情形确认表》和接种知情同意书,必须由监护人签署(用黑色签字笔),签署的日期必须是接种当天的日期。
4.受种者避免空腹、劳累,接种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自备干粮、饮用水、雨具等。
5.接种后,须在现场留观至少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