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
最新政策
从2022年7月1日起,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含领取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到退休延缴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符合享受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间为准,下同),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口径与上年度医保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2022年7月1日之前生育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孩子,可以领多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按新生儿出生时的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医保缴费基数÷30×法定产假天数计发。例如,小王是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今年7月1日后参加生育保险,12月第一次生孩子,剖宫产生下一孩。去年月缴费基数为3957元,按目前政策,小王可以享受的产假天数为:一孩产假158天,剖宫产加15天,合计173天。因此,小王能享受的生育津贴为3957÷30×173=22818.7元。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2022年7月1日起生育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正常,且申领生育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满6个月的,可以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以及未就业配偶定额补助如何申领?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或通过“浙里办”APP线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