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军队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指南
一、事项名称
军队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参保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报条件
沈阳户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部队转移资金到账情况下可以将原在部队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至沈阳个体从业人员账户下。
四、申报资料
1.《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五、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持申请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区、县(市)分中心个体科办理军队与灵活就业人员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区、县(市)分中心个体科审核后,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军队与灵活就业人员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并留存相关材料。
六、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受理部门及地址
和平分中心(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政务服务中心);
沈河分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政务服务中心);
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皇姑分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养老保险厅);
铁西分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苏家屯分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42号);
于洪分中心(于洪区黄海路39号);
沈北新区分中心(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号29号楼);
新民分中心(新民市南环西路1号);
辽中分中心(辽中区南一路47号);
法库分中心(法库县陶瓷工业科技园A区劳动综合大厦);
康平分中心(康平县顺山一路和滨湖东四街交汇道南康平人社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浑南分中心(浑南区全运路109号沈阳创新天地H座)。
八、联系方式
1、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皇姑分中心:86281096
2、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沈河分中心:84123958
3、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和平分中心:31911561
4、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大东分中心:88219606
5、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铁西分中心:62446807
6、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于洪分中心:25832645
7、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沈北分中心:88085020
8、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浑南分中心:83184482
9、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苏家屯分中心:89821285
10、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张士分中心:85810669
11、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新民分中心:27624729
12、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法库分中心:87123607
13、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辽中分中心:87882788
14、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康平分中心:87344044
九、政策依据
《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