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澄江街道户籍;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
注: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5228元/月,无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自2022年5月9日起施行。)
附:江阴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规定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
(四)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向澄江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澄江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公示期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报送市民政局;
(三)市民政局应当自收到澄江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初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送市住建局;
(四)市住建局应当自收到市民政局转送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及其它情况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建局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建局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市住建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政府投资公租房的,由申请人作为承租人,与市住保中心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