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居住年限如何核定?
“5年”的居住年限指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籍满5年并实际居住,“5年”的居住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包括在杭部队服役时间,不包括学生户口),但申请时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
申请条件
(一)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临平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二)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2755元);
(三)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