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安义县城市供水价格:
安义县简化水价分类、阶梯水价、水价调整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安义县各类别用水价格表如下(单位:元/吨):
➤安义县阶梯水价方案:
1、阶梯水价以年为周期,按累计用水量计算,以居民一级用水价格为基数,分别按居民对应的三个级别的用水量实行1:1.5:3的价格计算水费。
2、居民户5人以下,一级用水量为年用水量360吨以下(“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下同),即月均30吨以下;二级用水量为年用水量360吨至480吨,即月均30吨至40吨;三级用水量为年用水量480吨以上,即月均40吨以上。
3、 5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人每月每级用水基数可相应增加5吨。居民用水户凭户口本,承租房屋用户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人身份证到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新增用水基数申报手续。
4、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在户表改造前(2018年12月底之前)仍按居民一级用水价格执行,从2019年1月1日起,仍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其用水价格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水价基础上加收0.02元/吨,即1.57元/吨。
5、城市环卫、园林、市政、消防、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价格执行。
6、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按照现行的《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009年3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修订)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实行超定额加价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1)超计划用水30%以内的,超出部分按照水价1倍缴纳;
(2)超计划用水31%至50%的,超出部分按照水价2倍缴纳;
(3)超计划用水51%至100%的,超出部分按照水价3倍缴纳;
(4)超计划用水100%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照水价4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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