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一)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80%,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8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8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二)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6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62%。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参保人的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超出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65%。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温馨提示: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