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其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本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2、学龄前或者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中小学就读(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3、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温馨提示:
1、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本市大中专学校学生的(包括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非佛山市户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非佛山市户籍的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请及时到学校报名办理参保。
2、在市外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本区申报参保(注意:已生成2023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医保经办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