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贵州省新生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零星征缴期参保缴费的新生儿:
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按350元/人缴纳参保费用。
出生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参保缴费的,按960元/人缴纳参保费用。
二、新生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后多久开始享受保障?
零星征缴期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缴纳参保费用,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对未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监护人完善其身份信息后,可纳入医保报销。
(二)出生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参保缴费的
出生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2023贵州省新生儿的城乡居民医保缴纳时间新生儿出生当年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
新生儿城乡居民医保零星缴费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只征收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未满90天的新生儿)。
四、2023年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筹资不低于96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于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匹配到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匹配到位的,将相应扣减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扣减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自行补足。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