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临时挂失:适用于暂时找不到社保卡的,可于找到卡后撤销挂失继续使用原卡,或者于挂失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原卡;
温馨提示:临时挂失有效期为15天,到期后自动失效。
正式挂失:适用于市民卡遗失或损毁的,挂失后补办新卡,原市民卡即便找到后也无法再继续使用。
办理材料
临时挂失:无需提供提供办理材料,根据客服人员的提示提供社保卡的相关信息。
正式挂失: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系代办,需同时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临时挂失:金融业务拨打对应发卡银行服务电话办理,根据客服人员的提示办理临时挂失。
正式挂失:
1、本人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保卡服务机构提出挂失申请;
2、柜台服务员办理挂失登记并出具挂失凭证;
办理地点
市民卡挂失网点: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邮政储蓄银行、宁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