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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明细、申请时间限制、提取额度、提取对象及条件。
2:提取所需材料,时间,地址、注意事项。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购买西安市拆迁安置房提取
二、申请时限
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五年内,同一套房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对于协议签订时间已超过申请提取时限,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取时限为安置时应补缴款项的缴纳时间五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三、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款项。对于协议签订时间已超过提取申请时限,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时的应补缴款项。
四、提取对象及条件
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自住住房: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人居住其内且房屋性质为住宅。
协议中被拆迁人为两人及以上的,其他共同被拆迁人与主被拆迁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共同被拆迁人与主被拆迁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非主被拆迁人仅限本人提取。
主被拆迁人:是指协议中被拆迁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直系血亲: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辈血亲(自己所生育的)。
五、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西安市制式拆迁安置协议(或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3、缴纳房款凭证原件;
4、已安置并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交纳房款凭证。
5、其他相关资料:
①提取被拆迁人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被拆迁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曾经同户人员,公安部门依据户口登记信息、档案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被拆迁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被拆迁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被拆迁人与主被拆迁人的关系证明。
主被拆迁人:是指协议中被拆迁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空表.doc
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示范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