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沈阳大唐国际沈抚热力停供及复供业务办理通知
尊敬的用热户:
根据《沈阳市民用供热收费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居民住宅用热户,要求暂停(恢复)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恢复)供热手续。请办理暂停(恢复)的用户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期办理,超期不予办理。
收费时间:
10月31日前:8:00—17:00现金收取时间截止至15:00
中午、节假日不休息
供暖收费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停、复供办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咨询电话:024-24823536
温馨提示:请您佩戴口罩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