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保登记
新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正常缴费。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可到所属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也可以在线上办理。
1、办理平台:粤医保
第一步:找到“粤医保”小程序;
第二步:在【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
(此模块不支持代办,需参保人自行登录参保)
【拓展阅读】
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居民医保费由参保居民按自然年度缴交。在一个年度内新参加居民医保的,应一次性缴纳当年医保费。
连续参保的参保居民原则上应在每年的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费。
温馨提示:
年度内缴纳当年居民医保的参保居民在6月30日前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只需按规定缴纳个人缴费部分;
在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并缴纳当年医保费的(不含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的),需同时缴纳当年度的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