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普兰店区疫情防控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的公告
根据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广大市民健康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普兰店区主城区(太平街道、丰荣街道、铁西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1.对主城区道路进行管控,仅保留海升果业门前、盖亮线虎山社区门前、皮普毛巾厂门前等点位管控通行,其他全部封控禁行。
2.各交通卡点实行“一人一证”见证放行。需凭属地街道(社区)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的通行证通行。(仅限普兰店区域内使用)
3.对于借用、盗用《通行证》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并追究发证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
4.通行证发放条件。属地街道(社区)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核实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14天内未去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发放,严格执行通行证发放条件,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证机关要对持证人员的发放条件定期审核,保证通行证持续有效。
自疫情发生以来,普兰店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我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前的各项管控措施是当务之急,是为了彻底战胜疫情而出台的政策。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我区政府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本公告即刻执行。
附件:通行证模板:
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