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时间:10月24日-10月30日
《兴安县新冠疫苗接种安排表》
接种提示:
1、3-17岁的青少年朋友,接种前务必在“新冠接种服务系统”内进行预登记,务必要在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下前来接种;
2、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以及监护人身份证,并由监护人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3、3-7岁儿童接种需携带“预防接种证”;
5、请还在居家隔离或居家监测的人员暂时不要前来接种疫苗。
防疫提示:
1、当前,国内仍有新发疫情。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从全国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兴安人员,以及与各省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2、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自己的广西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变为红码或黄码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