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能重复享受吗?
答:不能。同时符合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就高享受补贴政策,但不重复享受。
(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指:在疫情响应期间,对市区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申报方式有两种:
1、线上申报
进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板块,点击“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钮,选择“2020年”进行线上申报(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线下申报
携纸质材料到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办理。可以获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经办网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