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医保: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监护人员及本人页)
申请人的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大学生:身份证、学生证
失业人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重症残疾人:身份证、残疾证
续费医保:
户口本原件、身份证、社保卡
参保人员对象:
1.本苏州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
2.在苏州市市区各类高等院校中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
3.具有苏州市市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苏州市户籍,在苏州市以外学校读书且未在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大学生;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未入学的0-7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
4.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简称老年居民);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成年居民(简称其他居民)。
5.在苏州市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参保登记地点:1.苏州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在本市市区各类高等院校中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托幼机构)。
2.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未入学的0-7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由父母携带居住证、积分入医准入卡、子女有效身份证件至居住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社区居民,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至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其中,父母为本市户籍,在苏州市以外学校读书且未在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大学生,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额外提供入学(就读)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