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宿舍型保租房准入条件
面向产业园区内企业供应,企业安排本企业职工租住,承租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和经营所在地等均在临港新片区产业园区内,并由园区平台公司出具配租意见,向新片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
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意见实施前,已按规定在产业项目中配建宿舍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本办法的配租范围。但对新片区有突出贡献、有实际困难的,由新片区产业主管部门提出配租意见,采取“一事一议”或“一企一议”的方式定向配租。
上海保租房个人申请条件
1、在本市合法就业、在职工作;
2、是在本市存在住房困难,住房困难的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区域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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