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开区住房地址在云龙示范区云田镇菖塘社区菖塘安置小区内(菖塘公共租赁住房项目8#)
申请流程:
(一)申报主体。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向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申报。
(二)审批。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核实情况后,按照《株洲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株政办〔2016〕32号)要求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单位报刊、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并拟定分房方案,报区党务工作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三)排序分房。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在具备人才公寓分房资格的申请人中,按照引进人才的层次高低,同层次人才按照贡献大小、引进时间先后顺序等进行分房。下达入住通知书。
(四)签约入住。对批准入住人才公寓的申请人,凭入住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人才公寓专业运营公司办理租住合同签订、履行保证金等登记入住手续。
租住期限:
租住时间。人才公寓一次签约租期原则不超过1年。到期后继续租住的,须提前2个月申请,经审批后再行续签。同一租住人总租住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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