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相关问题解答

地方特产2022-10-25 18:52:36智慧百科

株洲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相关问题解答

  株洲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相关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

  通俗来说,门诊共济有两层含义:一是统筹共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使门诊就医患者也能享受到职工统筹基金报销待遇。二是账户共济,个人账户家庭可以共济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由配偶、子女、父母共济使用,提高了个人账户使用效率。

  二、株洲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什么时候实施?适合哪些人群?

  株洲自2022年10月1日起将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

  职工门诊共济制度适用于株洲市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以及以单建统筹、不设个人账户方式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享受期与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一致。

  三、门诊待遇标准是多少?标准和比例是多少?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门诊统筹基金按下列标准支付: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跨年结转,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四、个人账户怎么计入?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二)依据相关改革规定,全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统一暂定为75元/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完成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变更为退休人员计入方式;

  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执行。

  五、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是怎样的?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用,个人账户可以支付参保人员本人需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长期护理保险费,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职工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参保人历年节余的个人账户和新划入的个人账户本金及利息均归个人所有,可按规定使用、结转和依法继承。

本文标签: 职工  门诊  个人账户  医保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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