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流程
(一)由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博裕雅苑项目的剩余房源情况、销售时间及销售形式一次性公告公示,实行动态监管,今后不再对该项目共有产权住房剩余房源发布销售公告公示。
(二)建设单位线下登记有意向购买家庭信息(登记时间:每月1至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5天为一周期) 登记地点:博裕雅苑项目售楼处。为防止出现人员聚集情况发生,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向售楼处电话咨询到现场登记的时间(咨询电话:010-80414255)。有意向购买的家庭持家庭(夫妻及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有效身份证、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非京籍需提供)到售楼处现场进行登记,申购家庭通过公证处的软件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信息实时上传公证处数据库,以上传数据库的时间(精确到秒)先后作为确定选房顺序的依据,申请人可以提前下载“公证选房”APP,建设单位将登记结果现场公示。
(三)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申购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的北京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四)形成周期性销售形式。每月开放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端口,每月申购截止日期为每月5日下午17:00时,每月6日至9日由建设单位将有意向购买的家庭信息输入系统,相关部门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审核申购家庭购房资格并出具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在售楼处公示并由建设单位通知到每户申请家庭。审核结果“不通过”的家庭,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本人可在公示结果3天内持相关复议材料到项目售楼处提交资格复核申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复核完成后,将复核结果在售楼处公示并通知到每户家庭。资格通过的家庭,建设单位按照申购家庭申购登记的时间顺序完成房屋销售手续。
(五)选房规则
1.申购家庭应按公示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必须申购人本人亲自到场工作人员按登记顺序号呼叫选房人姓名(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再呼叫进入选房),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公示的选房结束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后。
2.申购家庭在公示的选房当日结束时间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3.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申购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五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申购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如后续申购家庭选择房源与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家庭的意向房源为同一套房,则以后续家庭选择为准。
4.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中铁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5.每次选房后,建设单位将选房结果在售楼处公示,动态更新,直至房源售罄。经一次销售如仍有剩余房源可按照上述模式循环销售,至房源售完为止。
6.如房源销售售罄,将不在组织下一周期登记工作。
(六)选房前建设单位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电话通知;选房当日由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