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已连续正常按月缴存时间确定,
计算公式为:
1、连续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
2、连续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3、连续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
温馨提示:
1、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惠州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2、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继续依规缴存才能申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