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政策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宁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需到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点进行注册登记,办理注册登记、发放号牌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车辆所有人可在有效期满之前90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可延期1年。逾期不申请延期的视为自动注销登记。
3、电动自行车办理转移登记时,号牌有效期仍从第一次注册登记之日起算,不受转移登记影响。
4、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愿采取安装防盗电子芯片、投保第三方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等方式,避免和减少财产损失;电动自行车车辆骑行人和搭乘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头盔。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①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②擅自改、拼装的。
③提交的车辆来历证明(发票)、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相符的。
④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