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和目的
为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核心区这一目标,推动三大平台建设,广泛吸引优秀人才到荔湾区工作和创业,保障人才安居乐业,结合《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荔住建规〔2021〕1号)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区的工作实际,为做好我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制定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实施规定》。
二、文件内容
文件共分十二条,主要明确:一是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的申请条件,经审核后租住荔湾区人才公寓满1年的承租人可申请租金补贴。二是各类别人才的补贴标准,高层次人才和中高层次人才各有相应的标准和补贴限度。三是申请时间、申请程序和各类别人才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四是关于享受租金补贴的注意事项,以及取消资格和追缴违规享受租金补贴的情形。
三、文件亮点
(一)加大人才荔湾安居乐业保障。经审核分配后租住荔湾区人才公寓的人才,可以按照其人才类别申请相应标准的补贴,减少了租住开支,让人才在荔湾区人才公寓住得舒心又省心。
(二)推进租金补贴标准科学细化。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荔住建规〔2021〕1号)的基础上,根据区实际情况和人才层次,结合《广州市荔湾区高层次人才优惠服务实施办法》(荔组通〔2022〕23号),确定各类别人才的租金补贴标准和限额。
(三)推动申请审核流程完善规范。规定好承租人、承租单位、主管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的职责,确定预审、初审、符合、研究确定等环节,以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区商务投促局召开七部门联席会议的方式确保审核规范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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