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恢复企业养老保险待遇?
沈阳恢复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条件:
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发生提供健在证明、失踪后重新出现或确知下落、刑满释放等情况时,及时申报办理待遇续发手续。
沈阳恢复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资料:
1.释放证明书
2.完成生存认证
沈阳恢复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咨询电话:
和平分中心:024-31911562;
沈河分中心:024-84123918;
大东分中心:024-88219603;
皇姑分中心:024-86257348;
铁西分中心:024-82910651;
苏家屯分中心:024-89820971;
于洪分中心:024-25833156;
沈北分中心:024-88041186;
新民分中心:024-27627178;
辽中分中心:024-27886228;
法库分中心:024-87110471;
康平分中心:024-27340063;
经济开发区分中心:024-85810661;
浑南分中心:024-23786230。
>>>沈阳恢复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