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居民医保约定就诊医院及变更流程
约定就诊医院
首次参保人员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约定医院:
1.办理参保后直接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约定手续。
2.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到需约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办理约定手续。
办理约定社区医疗机构的变更
居民医保续保人员参保缴费后,如需更改下一年度的约定医疗机构,可在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到需要新约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后,次年1月1日起可在新约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定点在梁溪区、滨湖区、锡山区和惠山区有医联体的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可直接在医联体医院首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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