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确定2021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通知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具体如下:
月缴费基准值:5460元
月缴费基数上限:16380元
月缴费基数下限:3276元
拓展信息:自2022年1月1日起,长沙市统一执行市级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即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8.7%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0.7%),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2%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缴费费率的70%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