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网址入口:http://zfcj.gz.gov.cn/ygzf/index
登录阳光租房网,备案审核通过后,在有效期内的备案(未转租、未变更、未注销)是可以在阳光租房进行变更操作的。在“已通过”栏目,搜索/选择要变更的备案,点击“变更”按钮即可进入变更信息录入界面。
(点击图片可放大)
(1)阳光租房变更仅变更租金和租期,可以动态添加新租期,出租人、承租人、同住人不可修改
(2)附件上传:
请同时上传承租人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新租赁合同两项资料填写正确的变更信息,点击“提交”后,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具体详细流程:(点击查看)
拓展:租赁备案所需材料
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
1、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2、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资料;
3、房屋租赁合同。
提供房源核验码的:
1、承租人信息;
2、房屋租赁合同。
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的:可同步办理登记备案。
变更或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提供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号码并上传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