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申领货币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
1、已通过“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获得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详细内容请看>>
2、已完成承租房屋租赁备案,具体有以下三种备案类型:
a、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b、“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视为已备案(承租房屋为公寓性质的可按此方式操作)。
c、若承租房屋为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可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表”、“社区开具的房屋证明”三证之一。
3、提交申领手续
申请人具备上述1、2两个条件后,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货币补贴申领手续。
若申请人承租房屋备案类型为上述a、b两种,则在提交货币补贴申领时,只需提供银行卡信息;若申请人承租房屋备案类型为上述c,则在提交货币补贴申领时,需提供银行卡信息的同时,还需上传上述三证之一以及房屋租赁合同。
浙里办APP申领流程:
1.浙里办APP搜索“e房通”,点击进入小程序。
2.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子栏目“货币补贴申领”,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3.需要注意的是,取得公租房货币补贴资格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后方可办理此项业务,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
4.根据提示,填写信息。
5.租赁房屋类型选择“国有土地已租赁备案的房屋”或“租赁平台备案房屋”的,点击“查询租赁信息”后,选定已备案房屋,“保存”后点击“下一步”,出现提交成功界面。
租赁房屋类型选择“集体土地房屋”的,点击“确定”后进入上传证明材料界面,按照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后点击“提交”。
常见问题:我已经提交了公租房货币补贴申领,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答:系统一般在每月20号至月底期间会核发上个月的补贴,成功核发补贴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公租房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杭房产信息校验通过(杭州市主城区、萧山、余杭区及临平区均无房产)。
3、申请人不能为已死亡状态。
4、申请人类别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杭州市主城区户籍需处于正常状态(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
5、申请人类别为新就业大学生或创业人员的,社保或公积金需为已到账状态(社保或公积金需缴纳在杭州主城区,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
6、承租房屋租赁备案在有效期内(承租房屋需在杭州主城区,含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