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劳动用工备案系统:http://60.216.99.136:8810/
操作文档下载: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操作指南
一、首页面
在待办事项页面第一行,填写“目前用工总数”——点击“更新”。
二、单位信息管理
(一)单位基本信息登记
点击“单位基本信息登记” (左上角第2行)——填写所有信息——审核无误后,点击下面的“提交审核”—— 等待审核。
【提示】“劳务派遣情况”:①劳务派遣单位选择“劳务派遣单位”;② 用人单位有使用劳务派遣情况的,选择“使用劳务派遣单位”;③用人单位未使用劳务派遣的,选择“以上两者都不是”。
(二)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点击“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填写需要变更的信息——点击下面的“申请变更”—— 等待核准。
(三)年度人工成本情况
点击“年度人工成本情况 ”——点击“新增”——填写上年度企业人工成本情况——提交
【提示】“年度人工成本情况 ”中要求的数据,应在企业上年度的财务报表中提取。
三、劳动合同备案
(一)劳动者信息录入
点击“职工信息备案 ”——点击“新增”——填写信息——点击下面的“直接提交”(或先点击“保存”——全部职工录入完成——回到“职工信息备案”页面——审核无误后勾选需提交的劳动者信息——“批量提交”)——等待核准。
录入的职工信息有错误的(保存但未提交)——回到“职工信息备案”页面——勾选需删除的劳动者信息——“批量删除”
(二)批量导入劳动者信息
点击“职工信息备案 ”——点击“导入”——点击“点击下载”下载导入用表格——在按照要求在表格中填写要导入的劳动者信息并保存——通过“浏览”找到需上传的表格——点击“上传预览”——点击“数据校验”——点击“确定导入”(如有错误,请按提示修改后重新“上传预览”、“数据校验”)
【提示】
1.劳务派遣单位自有工作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都应进行劳动合同备案。
2.批量导入时,表格中带“※”的必填项,红色项为需填写代码导入的项,代码查询:“系统管理”——“参数查询”。
3.网上申报后,企业应于三十日内携带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按审核权限办理审核手续。
4.为了保护单位的信息安全,通过首页下面的“系统管理”可修改密码。
四、劳务派遣单位
第一步:点击“劳务派遣情况”中的“经营情况(派遣单位)”——点击“新增”——填写用工单位基本信息——提交。
第二步:点击“添加员工情况”——填写全部被派遣劳动者的信息——提交。
【提示】劳务派遣单位应在每月的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用工、工资支付、社保费缴纳等情况在网上办理。
五、使用劳务派遣情况
第一步:点击“使用劳务派遣情况”中的“用工情况(用工单位)”——点击“新增”——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基本信息——提交。
第二步:点击“添加员工情况”——填写全部被派遣劳动者的信息——提交。
【提示】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应在每月的3日前将上月的用工、工资支付、社保费缴纳等情况在网上办理。
六、工资指导线备案
点击“年度工资指导线”中的“年度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备案 ”——点击“新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提示】企业应在每年的3月底前将规定落实的上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的情况在网上进行备案。
七、建筑单位
操作步骤同“劳动合同备案”。
【提示】建筑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时,“用户名”须由参保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