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终止妊娠生育津贴标准(最新)

地方特产2022-03-23 21:05:04佚名

长沙终止妊娠生育津贴标准(最新)

  长沙终止妊娠生育津贴标准(最新)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23日

  发放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终止妊娠产假天数: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注: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断缴3个月以内补缴到账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的)生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断缴超过3个月补缴到账的,从到账之日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本文标签: 个月  产假  津贴  未满  参保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