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核流程
(一)提出申请
符合租住条件的人员,登录“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60.191.106.234:8088/),选择“人才公寓申请”模块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包括:《杭州市临安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申请人身份和婚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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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对象的《杭州市临安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需经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人才公寓申请”系统界面有“打印申请表”功能)
(三)资格审核
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核准公示对象。
(四)资格公示
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在临安住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五)资格认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确定认定名单。
(六)参加选房
对经资格认定后的申请对象进行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号,申请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七)办理入住
租住对象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签订租住协议,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入住等手续。租住协议一年一签,若续租或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办理手续,累计租期一般不超过3年,累计租期满3年后需对租住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承租期累计不超过两个租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