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高新区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启动
一、申报范围
(一)申请企业应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高新区,属于成都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重点产业企业。
重点产业链清单目录
(二)申请人应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目录》)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2022)》(成都人才白皮书)中三星紧缺人才标准(《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2022)》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点击下载)
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
(2022年)
Ⅰ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沃尔夫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Ⅱ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除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之外的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Ⅲ类:地方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天府峨眉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四川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蓉漂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第一完成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Ⅳ类:其他高级人才。
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级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其它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
(《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根据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
(三)引进人才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间为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应为3年及以上(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一致,不含退休人员)。
(四)申请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所获职称应为工程、自然科学系列并通过评审取得(不含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取得的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市(州)及以上人社(职改)部门通知批文时间为准。同一个人且同一专业技术职称级别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除外)、通过同级转评专业、先评高后评低、职称融通等方式取得的职称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
二、奖励标准
(一)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1.符合《目录》中Ⅰ类、Ⅱ类、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2.符合《目录》中Ⅳ类条件之一的人才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22)》中紧缺度3星的需求岗位及要求一致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二)企业引才补贴
按其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
1.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2.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6000元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4.引进人才社保缴纳证明等。
(二)申报企业引才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与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引才协议、费用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 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才的身份证、职称评审通过文件、职称证书、聘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所获职称证书属非成都市本级人社部门发放的,还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
四、申报要求
请成都高新区各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线上初审、现场审核、报送纸质版材料。
(一)线上初审企业须于2023年1月4日(星期三)至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期间,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单位服务”下的“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登录上传申报材料(在附件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8-87706958)。登录时须使用四川CA数字证书(K盘)(下载附件查看办理流程),如企业已有四川CA数字证书(K盘)的,可不再新办。
(二)网上预约
高新区初审通过后,下载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并在用人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所有附件材料加盖公章整理整齐。在“成都高新人才”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预约(优先办理)”处选择“预约排号-人事代理服务-项目申报”进行预约办理。
(三)现场审核
预约成功后按约定时间到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原件复核。
1.取号。现场取号机上选择“网上预约取号”后等待叫号办理。
2.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3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5155164、028-85322887
地点: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区)2楼C12-C15号窗口
地址:益州大道中段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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