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机场最新出行提示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9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即日起,包头机场不再查验旅客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不再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包头机场温馨提示广大旅客,进出航站楼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3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新十条”规定,更加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就我市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再对来(返)包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不再开展落地检、登记报备、赋码弹窗、隔离管控。
二、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检尽检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等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三、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进入公共场所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
四、全市各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不再要求实名登记、报告。
五、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推诿、拒诊急危重症患者,对不能提供的进行核酸采样后立即开展诊疗。
六、为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请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人群,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尽快接种疫苗。
七、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八、对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九、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和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配合做好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社会各界要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优化调整措施自12月7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包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包头市及各旗县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包头市指挥部:0472-5619350 5619338
昆 区指挥部:0472-5305335 5215195
青山区指挥部:0472-3616340 3616264
东河区指挥部:0472-4388077 5151026 8612661
九原区指挥部:0472-6939045 6971961
石拐区指挥部:0472-8710017
白云矿区指挥部:0472-8515041
土右旗指挥部:0472-8017245
达茂旗指挥部:0472-8425937
固阳县指挥部:0472-8118850
稀土高新区指挥部:0472-7100262 531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