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资金发放办理材料

地方特产2022-03-21 08:58:00佚名

南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资金发放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

  (1)《南宁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资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南宁市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满1年企业一览表》,原件一份;

  (3)创业满1年企业的《南宁市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南宁市孵化企业就业人员花名册》,原件各一份;

  (4)运营满1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相关材料(如纳税凭据或吸纳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凭据等原件,校验后退回)。

  补贴标准:

  (1)厂房类、园区类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低于1.3万元/年予以补贴;

  (2)楼宇类、铺面类、巿场类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低于1万元/年予以补贴。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方式:

  基地提交申请,市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直接拨付给创业孵化基地。

本文标签: 南宁市  基地  原件  企业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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