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社保缴纳时间如何计算?
答: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自2006年1月起算,按购房家庭成员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社保计算的截止月份为报名登记的项目开始登记之日所在月份的前一个月份。
2.纳入社保缴纳时间计算的社保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购房人月度缴纳其中任一险种即认可当月有社保缴纳记录。
3.社保缴纳时间计算由购房人在报名登记时授权开发企业查询社保数据,并由开发企业按规则计算。如购房人的社保数据从社保数据库中获取存在问题的,届时将以短信方式提醒,购房人须在指定时间内前往社保窗口办理。
购买规则(一)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均达到入围最低社保月数的,一并入围摇号。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自2006年1月起算,按购房家庭成员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
(二)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小于或等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开发企业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按序售房,剩余房源可自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