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办理:
1.本市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
2.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
已办过失业登记的人员,户籍发生变化如何办理?
答:到户籍迁入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办理失业人员户籍维护即可。
网上失业登记的审核与核验有什么区别?
答:外网办理的失业登记,由街道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失业登记即生效。可以办理单位用工登记、灵活就业登记等业务。
需要打印实体《就业创业证》的,需要带身份证、社保卡和上传材料的原件,到街道办理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打印。
已经办理过《就业创业证》,从用人单位失业后,去新用人单位就业,需要再办理失业登记吗?
答:根据《关于简化南京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办理手续及推进“不见面办理”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就管[2018]9号),已办理过《就业创业证》(无论是否打印过实体证)的人员,无需查验失业登记有效性,直接办理单位用工登记,不需要再次办理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