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在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期间,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是实行免费停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处于免费或者免费时段的道路停车位停放者收取费用。
2022年1月31日到2月6日路面所有停车泊位实行免费停放。1月29日到1月30日是调休,所以在调休时间内我们是按正常收费日收费的。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法定节假日的时候,还有人在路边收取停车费用,那肯定是违规行为,市民要注意辨别野马收费和假冒的停车小票。
另外,南宁市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228个共享停车位正常开放,分别是:南宁市交警支队35个泊位,南宁市科协13个泊位 , 南宁市民政局18个泊位, 南宁市财政局56个泊位,南宁市司法局37个泊位,南宁市人社局15个泊位,南宁市教育局42个泊位,南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2个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