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要求: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广东省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相关规定要求,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须预先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进入考点须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因考生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保证按时进入考场。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官网 (http://www.gzedu.gov.cn)、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所报考区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规定,了解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