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对象
重点人群为年龄60周岁以上,3周岁以上人群可同步接种。
1.未感染新冠病毒的无接种禁忌的60周岁以上人群。
2.已感染新冠病毒的60周岁以上人群需间隔6个月后可接种(包括未接种、已接种第一剂次、第二剂次人员)。
3.未感染新冠病毒的60周岁以上人群(感染超过6个月),第一剂次接种后满21天可接种第二剂次,第二剂次接种满3个月的18岁以上人员可接种第三剂次。
二、接种禁忌
对疫苗或疫苗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正在感冒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妊娠期妇女。
三、预约接种方式
符合条件的我市常住居民可通过联系所在村(社区)网格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预约。
四、接种地点
目前,全市共设有19个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本次新冠疫苗接种点(详见公示名单)。
五、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及时关注村(社区)的接种通知,在接种前1日内不宜饮酒,应按照村(社区)通知,携带本人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前往指定接种点位进行接种。
2.接种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现场引导工作人员,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积极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医护人员,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填写《知情同意书》。
3.接种后,需按工作人员引导,在现场指定区域留观30分钟;接种后,应保持接种局部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及时联系接种点咨询医生,必要时及时前往伊宁市人民医院、州友谊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