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长沙市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申请特困救助供养。
申请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申请流程:
申请特困供养,原则上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本人及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复印件,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等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签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