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保参保条件

地方特产2022-03-24 01:20:24佚名

宁波市医保参保条件

  宁波市医保参保条件

  参保范围与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是指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

  (一)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二)本市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以下简称中小学生);

  (三)本市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四)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技师学院(校)同时招收相当于高中学历和相当于高等教育学历两类学生的,属于同一学校学籍的学生,按同一人员类别统一参保。

  各类人员的年龄计算以参保年度起始前一天,即12月31日为基准日。

本文标签: 学籍  参保  全日制  户籍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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