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办理机构 各区、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 道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道里区工程街126号 84557532
道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道外区江畔路118号 88962081
南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岗区海城街144号 86211594
香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香坊区动源街50号 83353080
平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平房区渤海三路5号 86546467
松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松北区松北一路8号 88107371
呼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呼兰区南二道街东北亚商厦四楼56809797
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阿城区新华路84号 53769356
五常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五常市哈五路 53525066
双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双城镇迎宾路276号 53187950
尚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尚志市西大直街250号 53320841
巴彦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巴彦县巴彦镇黎明街 57517983
宾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宾州镇中心社区解放路 57983606-8202
依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依兰镇园丁小区西侧门市房(县经贸委对过) 57238126
延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延寿镇北吉盛路96号 53021181
木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木 兰 镇 仿 古 街 57080924
通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通河县世纪大厦二楼 57422351
方正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方正镇城北新区 57121653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与居民身份证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办理程序 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6、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办结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