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公租房
非杭州户籍的大学生、创业人员想要申请公租房,需持有有效居住证。
根据2019年杭州市本级公租房新政,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以下等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及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5、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注意: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能作为审核条件。
二、申请蓝领公寓
外来务工人员想要申请蓝领公寓,必须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入住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三、居住证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申请人须持有杭州市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条件:
1、持有杭州市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2、年满18周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注意:向积分受理窗口提交书面落户申请时,要填写《积分落户申请表》并且确定明确的城镇落户地址。
四、幼儿园入园
按相关规定,杭州幼儿园入园需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才能报名。
根据2019杭州幼儿园入园政策,2019年的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
(1)市区户籍儿童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
五、居住证义务教育入学
根据2019年11月29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的《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申请积分入学需持有市区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适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的居住证积分排序入学。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
2.当年市区入学第一批录取开始前,已持有市区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六、申请机动车摇号
机动车摇号需要申请人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条件: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①本市户籍人员;
②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③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④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⑤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5、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县(市)指标、阶梯指标的行为。
注意: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个人名下仅拥有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小客车的,视为名下无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