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申请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核查);
(三)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或单位承诺书(仅限于单位申请)的复印件(出示原件核查);
(四)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出示原件核查);
(五)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职证明等工作关系证明,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六)申请人如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如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需提供《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查);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单位申请的还需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户银行账号等。
注:信息来自金安居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