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项 目 | 医疗费用 (最高结算标准 单位:元) | 生育津贴 (单位:月) | 生育津贴标准 |
产前检查 | 800 | 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系统自动核算、发放。
备注: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女性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企业性质用人单位才有生育津贴待遇 | |
顺 产 | 3000 | 5 | |
自愿剖宫产 | 3000 | 5 | |
剖 宫 产 | 5000 | 5.5 |
在合肥享受生育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①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医疗保险);
②符合国家、安徽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的;
③生育备案审核通过的,才能享受生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