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如何调整: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月增加58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退职人员、缴费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
缴费满15年的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30+(本人缴费年限的整年数+1-15)×2。
例如:缴费年限恰好15年0个月,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30+(15+1-15)×2=32元。缴费年限30年9个月,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30+(30+1-15)×2=62元。
2.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
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额=本人2020年末基本养老金水平×1%。(计算结果见厘进分)
其中:本人2020年末基本养老金不包括冬季采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不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退休、退职人员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天津人力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或到各区社保分中心窗口查询本人2020年末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适当倾斜
1.对高龄人员倾斜
退休人员、退职人员,2020年末年满70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不满80周岁的,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40元。
2.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后,月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3470元的,补齐到347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是指,安置到企业并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市办理企业退休手续的军队转业干部。
》》》增加养老金计算实例:
某企业退休女同志,1949年11月份出生,退休前本人缴费年限共30年9个月,2020年末年满71周岁、月基本养老金为3407.70元。
该同志此次调整养老金,每月共增加174.08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将达到3581.78元。
增加金额包括四部分:
1.定额调整增加5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月增加62元,具体计算过程是:15年以下的部分增加30元,15年以上的部分增加32元((31-15)×2=32,一共增加62元(30+32=62));
3.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月增加34.08元,具体计算过程是:3407.70×1%=34.077≈34.08;
4.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四部分累计174.08元(58+62+34.08+20=174.08)。